首页 > > 正文
市交通运输局着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2016-07-18 
为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刻吸取佳木斯市汤原县“6.24”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工作安全、有序,市交通运输局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转发黑安办传真发〔2016〕第12号文件,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各单位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要组织运输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让司乘人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意识,熟悉和掌握突发事故处置基本常识,确保司乘人员会发出险情信号,会疏散乘客逃生,会使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会紧急避险,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认真开展道路运输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对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或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不得安排运输任务。

三、认真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运行环境以及超限超载等全面检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