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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四项措施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016-07-17 
(原标题:甘肃四项措施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近期甘肃省局部地方已发生汛情受灾,造成道路损毁的情况。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全省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一、加强应急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与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信息。进一步完善汛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做好应急准备。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道路交通中断,车辆大量滞留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等级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相邻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勤务联动机制,加强道路信息通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能够及时处置汛期突发事件。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地要对辖区汛期公路危险路段、城市易积水点段开展重点排查,主动协调安监、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危险路段、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塌方路段尽快采取治理措施。对暂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加强宣传提示,提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对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确保不发生问题。三、加强路面管控。加强雨季隐患路段、重要国省道和城市道路重点部位的管控。遇强降雨等恶劣气象条件,对无法保证安全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对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临时停运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监管,尽量减少运输量和运输频次,防止因雨天路滑造成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并引起次生灾害。要重点加大事故多发路段的夜间管控力度,督促驾驶人减速慢行。要加强对公路和城市道路重点部位的管控,针对漫水路、漫水桥和路面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发路段,各支队要采取措施,在暴雨等低能见度条件下提醒各类车辆减速慢行。汛期道路施工的,要确保分流、绕行辅道完好。同时,对上述重点部位和路段要部署警力重点管控,加强指挥疏导,防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和严重堵塞。四、加强安全提示。各地要集中警力上路,通过开启警灯、车载电子显示屏、巡逻车辆喊话、收费站发放宣传卡等方式提示驾驶人减速行驶。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公安警务微博和微信发布警示提示,宣传雨天驾车技巧和紧急自救常识,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对于因强降雨导致道路交通中断的,要及时发布中断原因、采取的措施、绕行线路和预计恢复时间,以便驾驶人选择合理行驶线路。(来源:甘肃省安全监管局)

本文来源:国家安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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