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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
2016-07-16 
为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整体服务水平,7月13日起,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组织部署,亲自抓协调推进,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充分展示江西良好形象。

7月10日,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副厅长王昭春赴沪昆高速昌樟段察看沿线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7月11日,省厅召开会议部署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开展整治作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巩固“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

本次整治采劝整治、规范、严控”多措并举。一是整治违法广告设施。对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属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的,责令经营管理单位自行拆除;不属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的,责令设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二是规范合法广告设施。对已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但不符合江西省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责令设置人按照规划要求限期移位重新设置;已经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拆除或重新设置;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责令限期修复;尚未发布广告的,要求限期发布公益广告;广告内容违法、违规的,责令限期纠正。三是严控新增广告设施。暂停对高速公路沿线新增广告设施的登记和审批,严控新增审批,确保整治成效。

据悉,今年5月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对高速公路边缘30米以内的沿线广告设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全省已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广告设施88块,规范整治各类版面破损、结构锈蚀、格调不高的广告设施15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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