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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暑期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措施
2016-07-14 
  记者从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确保暑期G1京哈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营造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7月份起,决定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实施两个月交通管理措施。

  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上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沿海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承秦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25长深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迁安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主线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至京哈枢纽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

  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承秦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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