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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南海海域救助中外遇险人员3396人
2016-07-11 
7月10日,交通运输部在宁波举行我国第12个航海日的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表示,多年来,我国已在南海海域,多次成功地救助了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遇险商、渔船和船员、渔民等共计3396人。

许如清表示,南海是国际海运贸易的重要要道,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和船舶航行安全始终是我国关注和追求的目标。

在维护南海海域水上交通安全方面,交通运输部主要从加强航海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巡航机制,加强海上人命救助、深化国际合作等四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图为建成发光的渚碧灯塔。

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自2014年以来,逐步加大了南海海域民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许如清介绍,海事部门在南海岛礁开工建设了华阳等5座大型多功能灯塔,其中4座已竣工发光,1座即将投入使用。另外,在西沙水域建成了晋卿岛、羚羊礁筐仔沙洲、南沙洲、北礁东等4座灯桩;在永兴岛、东岛、琛航岛、中建岛设置了4座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基站,实现了西沙重点水域信号的全覆盖;开播了4209.5千赫兹(KHZ)频率的海上安全信息(NAVTEX)广播业务,实现了对西沙、中沙水域信号的覆盖。截至目前,我国在上述水域已建设31座民用航标设施。岛礁灯塔、灯桩的建成,以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NAVTEX)信号的覆盖,使我国南海海域民用航海保障基础设施的网络得已初步形成。

在完善巡航机制方面,为保护南海通航环境,维护航行秩序和自由,近年来,我国组织开展了南海海域巡航工作。通过巡视检查,初步调查和掌握了南海海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船舶交通和作业、海域污染等情况,也制止和纠正了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海空立体救助。本网资料图。

在加强海上人命救助方面,我国负有南海大部分水域海上卫星遇险报警接收的职责。当获悉海上遇险报警信息后,海事部门都会立即派出专业救助力量,并协调社会救助力量、过往商(渔)船前往救助。海上人命救助的能力建设是我国长期致力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南海海域特点和实际情况,海事部门已专门在湛江、海南、西沙设置了3个救助站点,并长期部署专业救助船舶进行值守。多年来,我国已在南海海域,多次成功地救助了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遇险商、渔船和船员、渔民等共计3396人。

在深化国际合作方面,为加强南海海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我国遵循有关国际公约,主动倡议南海周边各国在航行安全、海上保安、航海保障等领域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南海周边国家海上应急事件联合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目前,我们已建立了“中国—东盟海事合作机制”、“中越区域性搜救合作机制”等多个机制。其中,广西防城市与越南广宁省还建立了搜救小区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北部湾海上搜救协作能力,为南海国际搜救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许如清表示,作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我国在南海海域必须承担和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与职责。就现状而言,南海海域特别是南沙群岛附近水域的民用公益性航海保障设施明显滞后于航运经济发展。因此,需要文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和完善航海保障服务网,实现区域全覆盖,为更加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为适应和满足船舶安全航行需求,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完善南海海域民用公益性导航助航设施建设,构建海上安全通信网,开展交通水域测量与制图和建设AIS、差分GPS、差分BD台站,向过往船只提供全天候的综合航海保障服务,以大提升南海海域船舶航行的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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