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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干线公路在建项目完善设计 提高防洪能力
2016-07-07 
  为切实加强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确保道路排水畅通,增强道路设施防洪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落到实处,我市公路部门出台文件《市公路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排水设计意见的通知》(常路发〔2016〕116号),要求各建设单位:

  (一)全面排查。各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排查:调查路基、路面受淹情况、调查沿线河流(含河塘)洪水位情况、调查盖板涵(含涵洞)汇水和冲刷情况、调查路堤路段防护情况、调查边沟和雨水管排水情况等,并编制情况报告报市公路处备案。

  (二)完善设计。各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完善设计:根据受淹实际情况,对比原有设计标准,做出更合理的设计优化方案,确保道路在通车后能排水畅通、不留隐患、不留后遗症。各在建项目涉及排水设计优化的项目,须报市公路处备案。

  (三)严格考核。市公路处把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在建项目的防洪能力作为行管考核内容,定期督促检查。交工验收后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雨水影响道路安全畅通,一律不纳入市公路处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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