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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通扶贫工作继续按既定目标有序推进
2016-07-07 
我省交通扶贫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全省交通扶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青海省交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18)》确定的目标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我厅已经安排农村公路707项9815公里,便民桥梁200余座,总投资29.8亿元。其中:贫困村通畅工程208项5798公里,涉及全省227个贫困村。并在安排贫困村通畅工程时,进一步将该行政村通畅工程建设范围延伸到人口较集中、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安排硬化路246项3206公里;同时,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今年共安排243个行政村开展道路建设;另外,我厅还安排了旅游公路、路网改造等其他扶贫项目10项811公里。截至6月底,今年计划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成农村公路1475公里,便民桥梁44座,完成总投资14.6亿元,占目标任务的49%。预计,至年底将能顺利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在开展行政村通程工程同时,我厅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计划新增61个行政村通客车,届时,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将达到85%。截止6月底,已实现其中17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8%。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省交通扶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军令状的目标任务,继续对全省扶贫攻坚村实施精准施策,瞄准脱贫攻坚项目,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提升交通扶贫项目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减轻贫困地区筹措资金困难,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控制交通扶贫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做到规范化建设,高标准要求。同时,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模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建设老百姓满意工程。并做好交通精准扶贫宣传及政策解读,紧紧依靠基础组织,调动干部带头、群众参与支持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把交通扶贫与惠民利民相结合,充分发挥交通扶贫在贫困地区的“先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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