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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下放干线公路建设审批权
2016-07-05 
本网讯日前,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原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除跨市域、跨黄河大桥等有明确规定的重大项目外,其余项目全部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审批。

根据《通知》,今后,河南省内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干线公路跨黄河大桥项目等仍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其余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提出行业意见,同级发展改革委审批。

这是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干线公路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相关干线公路建设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事项原则上也将同步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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