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公路”背后隐藏着“空洞的职责”
2016-07-05
(原标题:“夺命公路”背后隐藏着“空洞的职责”)
283省道从沧州市往东延伸,先后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根据东关村、北关村、强庄子村村委会提供的数据,从2005年至今,三村共有近50人被撞死在这条“夺命公路”。尽管如此,群众要求安装红绿灯一事却多年无结果(据7月4日《京华时报》)。
新闻里介绍说,有政协委员连续两年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该路段增设减速带或者红绿灯。当地交管部门回复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然后这事儿就停留在纸面上了,直到现在。那边还在有生命被夺走,而这边红绿灯却迟迟建不起来,这种强烈的对比让人无力又愤慨。在漫长的等待中,生命就这样被毫无效率的管理程序给吞噬了。
而如果你要说当地交管部门不作为,却多少又有些冤枉,因为他们的确做了他们能做的,比如“他们已经提出申请,但暂时还没有结果”;比如他们已经提醒当地村民,要注意交通安全;再比如在半个月前,县政协组织了一场有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等人与张永祥等参与提案人员的座谈会,对其提案做出回应。张永祥称,“他们说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设减速带,在重要路口安装黄闪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口增设警力,加强上学、放学时段的道路交通指挥,这些事情在9月份之前解决”。然而安装红绿灯是他们力所不能及的事情。
一面是被公路吞噬的生命,另一面是僵硬的流程,孰轻孰重,我们这些旁观者感觉这就不是一个问题,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难道不是政府部门起码的职责吗?这难道不是为官者起码的责任意识吗?然而事实显然和我们的想象相反。因为当我们把这些工作人员放入到整个体系中考察,你会发现他们似乎已经履行了责任,只不过没解决问题而已。就像前面我们所说的,他们并非无所作为,能做的都做了。而剩下的,都是他们权力之外的事情,他们自然也无法对此负责了。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困境,如果这些处于第一现场的工作人员能够有权力完全处理此事,那么事情可能就会很高效地解决了,但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权力。现在的问题是,越是在第一线做事的,越没有权力;越有权力的,距离造成的影响的现场越远。
也许有人会问,处于一线的官员就不能发扬主人翁精神来个先办事后请示吗?我想这很困难,因为这并不符合整个官僚系统的运作流程。官僚系统的特点是,层级和步骤,系统把一件事划分出许多细碎的程序,然后交给许多人一层层办理。这有点类似于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把一件产品分成一个个环节,每一位工人只负责自己的环节。在长年累月的工作过程中,工人们渐渐变得熟练,但也渐渐变得麻木和机械,就像卓别林在电影《摩登时代》里讽刺的那样,每天都在重复拧螺丝的工作。而这时候的工人,他们已经失去了独立制造一件完整产品的能力,同时也对产品的整体质量如何并不关心,因为那不是他的工作。
官僚系统也是这样,当人们被淹没在浩如烟海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当中,成为其中的某一环节,就渐渐地只会去完成自己分内的事,忘记了整件事真正的目的,也不关心真正的结果。当一个人不能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自然也不会用结果去评估自己的工作。渐渐地也就失去了良心上的省察。当出了问题,每个人都会告诉自己,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我已经拼上了我那块拼图,整件事情出了问题,那就不关我事了。于是人们就在局部的工作“达标”中获得了心安理得,却失去了对于整件事善与恶、好与坏的认知和痛感。那你说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了吗?从程序上讲完成了,但从结果上看却并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那这样的职责,其价值恐怕也被失败的结果抽空了,变成了一份空洞的职责,一份无用功。
最终,就像新闻里这样,因为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悲剧就积少成多,终于有一天,悲剧大到成为了新闻,而舆论的力量让事情得以跨越所有的环节,抵达能够对整件事的结果负责的人手里。然而这个时候,难道不太晚了吗?想要避免这样的悲剧,我想起码需要做到两点,第一点就是解决信息渠道的畅通,不让事件耽误在程序中;而第二点,就是精简这架庞大的机器,去掉所有冗余的零件,让它运转得更有效率。
本报评论员牛角(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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