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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港海事处正式启动水上综合执法工作
2016-07-04 


为落实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工作,根据《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的公告》和《联动巡查工作制度》要求,荻港海事处与长航公安繁昌派出所、芜湖航道处、芜湖通信信息中心正式启动综合执法工作。

7月1日,荻港海事处领导率监管科负责人、新港海巡执法大队、芜湖航道处、长航公安繁昌派出所、芜湖通信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分乘海巡12230、公安艇冒雨开展水上综合执法。巡航至三山海螺码头时,海事执法人员对该码头装货的“舟池XXX”轮船员值班、船舶配员、货物装载情况进行检查,并与信息中心人员一起对船舶的电台执照、高频证等证书进行核查,公安干警检查船舶的消防设施,查验船员身份证以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是否存在可疑人员等。在对黑沙洲北水道临时停泊区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对“宝马XXX”船舶没有按规定锚泊现场给予纠正,巡查了通航水域是否存在障碍物,航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非法水上碍航养殖、捕捞、采砂等。检查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就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与航道、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

荻港海事处将与相关部门一起,持续开展水上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常态化综合巡查、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长江航运执法机构综合效能,发挥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合力,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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