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整改挽回损失481万元
2016-06-24
(原标题:交通委整改挽回损失481万元)
市委巡视组去年底对市住建委等8家单位进行巡视,昨天,8家单位公布了各自的巡视整改情况。市交通委挽回损失481万元,市住建委二级单位领导退回了年会奖品,北京农商行2名裸官被调整职务,北影则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干部予以纪律处分。
市交通委处级以上干部离京须书面请假
市交通委的整改通报指出,整改期间,共对12个单位(部门)、25名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对2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挽回损失481.598万元,清退违规使用车辆一台。
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市交通委从2012年以来收到的116件信访举报件中,梳理出15件开展补充调查,对其中4件问题线索实施重点核查,对一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款超标准接待问题的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做出免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对其余11件问题线索开展补充调查,作出处理。
今年以来,市交通委共立案4件,对涉及公款接待、假发票问题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对违反“四风”问题、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6名科级干部实施纪律处分。
在加强干部管理上,市交通委印发《进一步加强请销假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离京外出审批管理,赴外埠出差同一事项超过3人的须书面报主要领导批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京(含节假日)须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
市住建委二级单位领导退回年会奖品
市住建委的整改通报指出,委党组对2013年违规发放福利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该单位领导带头按照发放福利金额标准从工资中扣除,目前该单位全体职工已全额退还相关福利费用。
针对某二级单位公款办年会、发礼品的问题,市住建委党组已转发了市纪委给予该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的通报。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退回个人抽得的奖品,班子成员共同承担已发放奖品费用。
市国资委针对127件信访件未报送问题,目前,98件信访件已办结,立案调查13人;13件转检察院,其余16件正在加紧核查中。对53家一级企业纪委的信访办理和执纪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检查,共排查问题线索100余件,其中拟立案18件。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到龄退休制度,对2016年4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17家市属企业21名领导人员,全部履行了到龄免职或免职退休手续。
北影处分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办干部
北京电影学院的整改通报指出,学校培训管理中心主任宋某(曾是招生办干部)因违反招生纪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认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免去其培训管理中心主任试任职务。学校研究生院副院长高某试用期期间违反财务规定,认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试任职务。
针对“学院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对艺考培训活动加以约束,未采取主动措施加以整治”的问题,学校纪委已派出工作人员对某文化传媒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分别约谈两个相关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出其在合作办学管理和教师参加艺考考前培训方面存在监管不力、被社会办学机构所利用而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取消其2016年度业绩考核评优资格,并责令两单位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此外,学校某教学单位已经终止了与某文化传媒中心的合作关系,学校已致函其他培训机构,责成其取消一切与学校有关的标识宣传,消除对学校造成的不良影响。
北京农商行调整2名裸官职务
北京农商行针对巡视期间某支行行长未经批准擅自出国的问题,在市纪委进行纪律处分的基础上,免去其党内职务,解聘其行政职务,并调整到非管理职务的业务技术序列岗位工作。
市农商行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有关情况的报告工作,在2015年11月的专项调查摸底中,发现2名中层管理人员属于裸官情况,对他们任职岗位先后进行了调整,两人均不再担任实职管理岗位。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18名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未经审批或审批不一致的情况,分别对2名中层领导人员给予降职处分、2名进行诫勉谈话、14名进行了批评教育。
华夏银行针对某分行提拔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对部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不到位的问题,行党委对2015年拟提拔任职中层干部的35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核实,经过严格对比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的有14人,对其中13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要求本人写出检查和说明;对其中一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此外,建立全行管理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明确国内差旅均不得乘坐飞机头等舱。
作者:李泽伟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文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