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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力推进高速公路“降速”
2016-06-23 
(原标题:我省强力推进高速公路“降速”)

近年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加大投入,加快应用,强力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压降车速,预防交通事故,取得了明显成效。

持续发力提升超速违法查处量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继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先后为高速公路基层大队配备各类测速雷达530台(套)。同时,总队积极会同设备生产厂家共同研究,提高测速设备的科技含量,使测速雷达从便携式发展到固定式,从单点测速发展到区间测速,从只能白天抓拍到全天候抓拍,从只能车前一个方向拍到前后两个方向都能拍,从只能抓拍超速违法到抓拍遮挡号牌、大车占道、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测速设备的科技含量,大幅提高了对超速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抓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平均每年增加30%,累计抓拍违法共达380万余起,形成了高速公路全程监控、全程测速的严管氛围。

及时处罚增强执法工作震慑力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继为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配备移动执法车120台,建设道口拦截系统30余套,加大对非现场交通违法的拦截查处力度,提高违法处罚的及时性。据统计,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处罚率由2010年的31.7%提升至2015年的78.8%。2014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高速公路交通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和执法服务站,通过“前端监控,后端指挥,定点驻警,节点拦查”,加大对超速等违法行为现场拦截查处,积极努力形成“上道超速,下道处罚”查处模式,切实提高执法的威慑力。据统计,2012年以来,现场查处高速公路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总量逐年提高,2015年达4355起,今年1-5月份查处已达3171起。

车速“拐降”预防交通事故成效显

通过几年来持续整治,在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交通流量持续上升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得到初步遏制,违法平均车速在连续多年上升后出现了“拐点”。据统计,超速违法车辆的平均速度从2010年的大车118公里/小时、小车140公里/小时的“超高速时代”逐年下降,到2015年已下降至大车100公里/小时、小车124公里/小时。因超速交通违法直接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呈逐年递减之势。据统计,2010年因超速行驶引发事故造成27人死亡,2011年为10人、2012年为9人,2013年因超速行驶引发事故为零死亡,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未发生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紧盯难点探索雨雾降速新举措

由于受到相关法规不健全、管理手段滞后等因素的制约,高速公路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车辆超速行驶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切实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近年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积极探索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的新举措,多次尝试对违反恶劣天气限速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今年初,总队会同相关科技研发单位开发了“恶劣气象条件下限速证据采集系统”,并申请列入公安部应用创新项目计划。该系统针对当前恶劣气象条件下限速违法证据采集难点问题,综合应用能见度检测、雷达测速、视频抓拍、图像处理、号牌识别、信息发布等技术,组成一种既可以根据恶劣天气条件进行预警,又可以根据管制条件及时更新限速提示信息,还可以自动收集违反管制限速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采集系统,从而形成对该类违法行为处罚的完整证据链条,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针对性、及时性。目前,该系统正在高速公路安装、调试,近日将投入试点应用。

(李飞舟佟泽波)

作者:李飞舟佟泽波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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