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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七条新举确保汛期道路安全畅通
2016-06-16 
针对今年复杂多变的气候条件,为切实做好道路防汛保通工作,朔州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七条新举严抓农村道路汛期安全畅通。

一是认识要高。市县(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召开了防汛保通工作会议,通报今年各地出现的极端天气和复杂多变的气候情况,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二是责任要清。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道路防汛工作机制,层层明确任务、列出清单、压实责任。三是排查要细。各级汛前要对水毁易发路段、地质灾害隐患路段、高填深挖路段、排水不畅路段及桥涵、防护工程、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四是整改要实。要建立防洪抢险队伍,备足防洪抢险物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成专人、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根治的隐患,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落实人员严密监控。五是巡查要勤。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路段要责成专人重点巡查,巡查频次要高,掌握信息要准。六是情况要准。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实事求是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七是督查要严。市局成立道路汛期安全督查组,专门对安全责任落实、值班、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整改后及时销号。同时,对破坏农村公路,影响汛期防汛工作的路政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不留情、不迁就。

(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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