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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措施抓好水上交通安全
2016-06-09 
一是深刻汲取四川广元“6.4”沉船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汛期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监管机制。二是加强水上运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客渡船舶“汛情传递”、“六不发航”、“停航封渡”等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船舶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备足抢险装备设施,进一步增强应急抢险能力。四是做好防汛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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