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五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起
2016-06-08
(原标题:云南迪庆五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起)
记者从云南迪庆州交警支队获悉:2016年5月,迪庆州共发生简易程序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01起,较上月增加35起,较去年同期增加31起;共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与上月相比,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隐患仍然突出。
数据显示,五月份该州有4起一般程序受理事故,3起涉及无证驾驶,其中涉及货车1起、拖拉机1起、摩托车1起,共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坠江事故2起,造成2人失踪、1人死亡。与道路塌方落实碰撞事故1起,造成1人失踪。尼其线江东至金江公路上江沿江路段发生事故3起,导致2人死亡、2人失踪,2起坠江事故都发生在该路段。无证驾驶违法突出,坠江事故多发。
按照《关于建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和《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全州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迪庆州公安交管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五类重点车”和“四类车”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严格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套牌假牌、毒驾、酒驾、醉驾、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对2016年5月份迪庆州“五类重点车”(含“两客一危”车)驾驶人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曝光。
迪庆交警提示,危险驾驶行为主要有: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路怒”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关爱生命、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作者:杨之辉
本文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