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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2016-06-07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我省于5月10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港口、物流园区和货运场站及危险品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省交通运输厅派出6个检查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6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潘阳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次行动共对14个市(地)、32个道路运输场站、17个港口进行了安全检查,从企业相关资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记录档案、应急演练救援、设施设备检测、现场用电消防等方面共发现25个问题,检查组都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潘阳副厅长充分肯定检查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强调要务必提高认识,找准问题,抓好整改。为进一步抓好港口、物流、货场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潘阳副厅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进一步对照检查,确保不出问题。二是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适当时机组织“回头看”,把危化品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相关人员培训力度,组织港口、物流、货场有关企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四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指名道姓发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厅安全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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