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及送股实施公告
2016-06-04
(原标题: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及送股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编号:2016-02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编号:2016-024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目前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3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陵园”)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三河市黄土庄镇灵山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灵位墓穴开发、销售、租赁;骨灰寄存;祭拜服务;骨灰安放服务、墓位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宝塔陵园资产总额70,482.02万元,负债总额4077.70万元,资产负债率5.79%,净资产66,404.3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13.28万元,净利润8,467.77万元。(以上数据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宝塔陵园资产总额71,539.25万元,负债总额3,385.59万元,资产负债率4.73%,净资产68,153.66万元;201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77.26万元,净利润1,749.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所以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宝塔陵园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宝塔陵园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本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融资授信是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只为宝塔陵园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1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