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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交通违法要登记政治面貌与职业信息
2016-06-02 
(原标题:10类交通违法要登记政治面貌与职业信息)

有消息称,今年7月1日起,司机如果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按例询问其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常规情况,而且还要调查和登记违法人的政治面貌与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交警还须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6月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该消息属实,目前我省相关部门正在等待实施细则。

将增加政治面貌与职业等内容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具体实施方案,要等公安部再出台实施细则执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证实,我省交管部门将按通知要求对被处罚人进行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采集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按一般程序对违法人作出行政处罚时,询问内容除包括询问对方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违法犯罪受公安机关处理情况外,涉及的个人信息有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及受教育程度等情况。

即将增加的被处罚人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采集工作,意味着交警部门在按“常规”内容询问之外,还要询问登记其党政派别、工作单位及职务信息。

“这次的信息采集工作的变化只是增加了询问项目,不仅仅是针对中共党员和公务员。”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出台后,有人解读是专门针对“中共党员”及“公务员”,这个说法是误读。实际上,“政治面貌”涵盖了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而“职业信息”除一般政府公务员外,还包括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等。

10类交通违法将接受此类询问“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个人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都将被调查。”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0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据悉,此次调整是公安部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举措,重点是为了加强对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表率的监督和管理。

作者:蔡颖辉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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