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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05-31 
烟台市强化部署、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目前共完成投资2.4亿元,整治县乡公路2600公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烟台市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为全市“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其列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落实资金、压实责任、加快推进。交通部门全力做好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建立起重心下移、层层督导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工程顺利实施。二是深入排查隐患,扩大整治范围。自2016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原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查漏补缺,及时调整隐患数据库,确定将全市4800公里的县乡公路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加快整治速度。认真落实省政府、省厅领导提出的烟台要“加快进度、保证质量、走在前面、当好示范”的要求,力争8月底前全面完成县乡公路整治任务,提前完成省里确定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压茬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等各项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协调市、县两级财政将治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目前,省补助3538万元资金已全面拨付县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筹措到位工程资金1.7亿元。四是规范验收程序,确保整治质量。对已完工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市级交通部门主动联合公安、安监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县市区,限期整改,提高工程实施标准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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