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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6-05-3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4日至12月1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016年3月17日,根据省委“五人小组”会议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和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秀领集体约谈了2015年第三轮巡视的4个市县、4个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传导压力,明确责任。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动力。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罗保铭同志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分析巡视发现问题的根源。先后召开5次厅党组会议、6次专题会议、1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要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迅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了省交通运输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董宪曾任组长,负责整改总体工作;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具体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认真审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表》。对巡视组指出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干部人事工作和贯彻民主集中制4个方面存在的12类问题表现,制定了25项整改事项,细分为103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提出了整改步骤和要求。

(三)统筹推进实施,分期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计划进行整改。按照立即整改、年内完成、长期工作进行分类,确定42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18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24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19项工作每年都要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实施统一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四)注重指导督查,从严从实整改。厅领导督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巡视整改工作30多次,掌握整改情况,了解工作进度,解决突出问题。对整改进度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当场批评指正,责令重新整改。同时,按时向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促检查情况,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每项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整改工作总结阶段,厅党组召集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讨和经验总结。

(五)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从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制度漏洞,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力求从制度上解决巡视发现问题的根源。

二、严格要求,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带领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的精神,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中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二是推动党建工作,印发了《2016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16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罗保铭书记在全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四是完成厅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从1190名党员中推选出100名正式代表,并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厅机关党委委员7名。五是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截至4月份,已完成省公路管理局党委和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党委2个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完成厅机关各党支部调整工作,设置了7个党支部。

(2)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分解清单》,并督促厅直属各单位细化责任清单,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二是年初,厅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别参加了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根据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重新修订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与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32份。四是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确保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作。

(3)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机构,配齐纪检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厅属单位纪检队伍建设的通知》,督促厅属二、三级单位加快配齐配全纪检干部;各级党组织换届时,设党委的单位设立纪委,其他单位配备纪检委员。其中,省公路管理局专门成立了监察审计科,配备了4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厅党组纪检组组织48名纪检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开展交流研讨;积极参加省纪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班,截至4月份,已有11人次参加。

2.关于厅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为34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和单位。二是督促厅直属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全系统共梳理出权力事项460项、廉政风险点382个,并汇编成册。三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监督,梳理出全系统重点岗位人员790人。其中,处级干部79人、科级干部256人、其他人员455人;属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有76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有279人。召开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座谈会,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并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790份。

(2)严格监督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一是大力查处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根据《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海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和《海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等单位对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纪行为。去年年底,厅成立4个督查小组,由分管厅领导带队,抽取了2个市县和1个厅直属单位共16个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督查;今年1月份,下发了《关于2015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及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通报》,指出具体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二是着力建立预防和治理围标串标、违规分包的长效机制。制定《海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推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的“三记录”制度,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评标监督人员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加强标后管理,将施工人员电子考勤情况按月通报,纳入信用评价考核,并将最新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项目招投标中。

(3)加大对举报信件的调查核实力度。一是厅党组纪检组规范办案程序。对举报信件的调查,把准定位、做好调查方案,规范流程、加快初核工作,缩短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二是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根据省纪委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台帐,确保线索不遗漏。三是强化对厅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领导和督办,重点加强对举报信件较多的省公路系统和征稽系统查办案件的指导。四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如对巡视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经立案调查后,除对3名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严肃问责了4名单位负责人。五是对被举报的领导干部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不予或暂缓提拔任用,终止2名和延期1名处级干部试用期,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截至4月份,厅纪检组除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外,还受理举报信件6件,已全部进行了初核。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弹性较大,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现场监督。今年3月至4月份,组织开展了9次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活动,检查了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道路运输局等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及时纠正了执法着装不整齐、执法用语不文明、执法车辆脏乱差等不规范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外,省公路管理局还运用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效能,出台了《路政车辆GPS、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对日常路面巡查、路政执法等实施远程监控,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吃拿卡要、私自放车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二是严格执法办案制度。指导督促直属执法单位建立健全了执法案件办理、审批、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核、处理决定环节的工作职责,实行违法案件办理、审核、决定“三分离”,形成互相制约、互为监督的工作机制,案件办理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其中,省道路运输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所有案件处罚结果及分期付款等执行情况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公路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经济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对罚没款、赔补偿费的专项审计,并纳入到日常的工作考核和绩效考评中,对违反规定的情况给予相应的问责和处理;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处罚案卷的自查自纠,今年2月至4月份,共抽查了海口、澄迈、儋州等地768份案卷,纠正了14份违规处罚案宗。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严格管理执法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协管员、临时工等,一律不得持证执法。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全年将完成全省800多名执法人员轮训工作任务。省公路管理局还制定了《路政队伍作风整顿实施方案》,自今年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作风纪律整顿工作,进一步塑造路政执法队伍形象,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四是畅通执法举报投诉渠道。将省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等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合并,统一开通了“12328”交通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人工值班接听,并制定了限时反馈工作制度,极大地方便了社会群众对交通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截至4月份,共受理群众对非法经营“黑车”、“超限运输”等执法投诉10件,已全部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电群众。

(2)加强客运市场监管,坚决杜绝班线车挂靠经营。一是省道路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范围内的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挂靠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清查,年底前完成清查工作。二是下发了《关于在道路客运班线许可时严格审核企业公司化经营状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运管机构在行政审批时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挂靠经营问题。三是正在修订完善《海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将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构建道路运输服务投诉、查处、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3)加大货运市场监管力度。一是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在开展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审或开业时要认真审验相关资料,严格把关,对未取得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和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二是要求各市县运管机构具体工作人员及时登录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车辆基础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检查对照相关统计数字,做好退市车辆删除处理工作,并制订工作计划,全力推进未入网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重型载货汽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三是组织全省运管人员学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确保运管人员掌握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新规定、新政策。

(4)加强对危险品运输和仓储管理。一是对我省港口危险货物开展了2次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79项,向各市县港政管理部门及港口危货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督促相关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工作。截至4月份,已整改完成173项,对未整改完成的6项继续督促落实。二是正在制定《海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审议发布。三是加大港口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港口安全业务培训班,目前已完成培训方案、内容、课程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6月份举办。四是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全面排查。截至4月份,已检查专用停车场地6个,约谈危货运输企业负责人3人。五是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全省危货运输企业、车辆基本信息库,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5)统一处罚标准,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黑车”的查处力度。一是修订完善《海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从源头上统一处罚裁量的标准尺度,有效地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滥用处罚裁量权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全拾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4月份,省公路管理局联同省交警总队在澄迈、琼海、琼中等市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次,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778辆。三是开展整治非法经营“黑车”行动。省道路运输局下发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运管机构开展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4月份,全省运管机构共出动稽查人员1万余人次、执法车2000余辆次,查处非法营运旅游车辆200多辆(其中“黑车”64辆),有效遏制了“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蔓延势头,较好地维护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6)进一步规范港口交通规费征稽工作。一是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制定了《港口“绿色通道”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确认和减免工作管理实施方案》,推行绿色通道检查人员、征费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的岗位分离,形成互相制衡、互相监督的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对鲜活农产品减免通行附加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港口征稽站、港口分局、省局稽查科和信息中心“四级”防控体系。三是完成了办理减免业务生物指纹认证系统和鲜活农产品成像检测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留痕。四是推动新海港港航部门检测信息资源共享,在新海港征稽站出岛安检处使用港航控股公司安检设备,检测信息办理确认业务。五是开展全省联合稽查打击偷漏通行附加费专项活动,抽调执法车10辆、执法人员36名,查验车辆2640辆,查扣逃漏规费车辆78辆。

2.关于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潜规则”,以及人为设置高门槛、通过“萝卜招标”向特定企业输送利益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一是完善代建管理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深化代建体制改革,推行“代建+监理”建设模式。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建)考核管理办法》。二是着力培育交通工程建设市常合理设置资质和业绩要求,鼓励优秀企业进入我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常“四路一桥”等省重点项目吸引了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企业参与代建管理。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制定《海南省公路和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防止人为设置门槛;今年2月份以来,通过推行“五公开”(即公开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中标候选人关键信息、评标过程关键信息、招标投诉处理相关决定信息、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信息)及“三记录”(评标过程中记录项目新增招标开标评标过程、评标专家履职情况、评标干预行为),防止投标人、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行政监督部门等弄虚作假、人为干预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四是举办《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培训全省公路专业评标专家、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及业务主管和有关招标代理等从业人员300多人。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一是合理确定资质设定标准。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国道、重点旅游公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对省道、县道、一般旅游公路或二级以下的农村公路项目,设计资质可放宽至乙级;对部分公路项目(二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要求高、地质条件复杂、桥隧比高、施工条件困难等)可适当提高资质标准,有效控制设计质量和造价。二是推动我省公路行业设计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从业公路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建立我省公路勘察设计单位信用信息库,设立黑名单。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将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和履约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年终按照扣分标准统计分数进行定级;定级后实行动态管理,如有严重失信行为则按规定降级处理,并与交通运输部全国信用评价体系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不良的设计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此外,要求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必须设立信用评价等级评审因素(信用评价等级分),不同的等级得相应分数,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与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挂钩,促使设计企业重视设计质量和深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对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新颁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先进场后招标问题发生。二是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对所有重点公路项目实行厅领导分工负责制,重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面监督推进。今年3月份以来,厅党组成员先后8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等建设管理情况。三是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由分管厅领导主持,厅建设管理处组织,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各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及管理。截至4月份,已召开工作例会7次。四是坚决制止违规分包转包。对巡视发现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项目分包问题,已责令该项目第4标段的施工单位终止了2个劳务分包。五是开展合同专项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合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建设单位对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共排查合同、协议123份,发现账号信息和付款方式未明确、日期漏签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对巡视发现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和海口至文昌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日期漏签、内容不详细等合同签署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补充完善。

3.关于公路项目施工建设中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质量。加强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管理,采劝双院制”管理模式,提高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要求,由设计监理咨询单位制订项目勘察设计大纲、地质勘察指导书及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加强外业验收、工程地质专项验收等阶段性审查工作,并在设计监理咨询工作合同中增加了“严格监督勘察设计单位落实上阶段批复、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对于遗漏有价值的路线方案的、勘察工作量未完成或深度不足的,坚决不组织验收或进入下阶段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内业设计工作”等条款,确保设计成果合理、可行。

(2)加快设计变更批复。一是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报送设计变更材料,委托咨询单位对变更材料严格审核,客观、合理、及时批复设计变更。二是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善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上报及审批各类设计变更。截至4月份,对巡视发现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旅游公路工程8项未批复的二类设计变更,已批复7项变更意向申请,正在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变更工程造价(共约5426万元)进行审查,待审查结果出具后即可批复变更;剩余1项变更意向申请正在审核。海口至文昌高速公路改建工程36项未批复的设计变更,已全部批复。

(3)坚决查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对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的陈忠坚、段守荣、陈德宁、冯冠群、王启海、符国能、何居霜、李强8人,取消了其省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资格,终身不选入专家库。二是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对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建设单位降低信用等级,同时列入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单位“黑名单”。如发现江苏省镇江路桥总公司、湖北天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公路投标过程中提交虚假证件,下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江苏省镇江路桥工程总公司等三个公司以虚假证件投标行为进行处理的意见》,没收上述3家企业参与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责成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和洋浦经济发展局分别对上述3家企业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至10‰的罚款,并取消其1年内投标资格。

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违纪违规问题严重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一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个人报销发票款等,共计2,680,111.85元。二是加大财经知识宣传力度。对2003年以来上级部门及厅机关有关财务内容的文件进行梳理,编印了《海南省交通财务文件汇编》,发放至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共200余册,以便财务审计人员掌握财务规定和财经知识,增强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按规矩办事、按规矩花钱”意识。三是先后分3批次,组织厅下属二、三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财务人员共计89人,召开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针对发票辨别真伪、养护材料采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等财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单位查明原因分类处理。截至4月份,共通报46人次,约谈8人。另一方面,拓宽业务培训方式,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到省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站跟班学习,并邀请省财政厅经建处、省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站及会计事务所有关人员,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会计业务水平。五是继续加大对厅属二、三级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力度。计划于6月份,抽调厅机关部分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巡视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回头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有序健康发展。

(2)加大对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监管力度。一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对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督促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时清退超标准发放的补贴、补缴个人所得税等共计916,699.81元。三是省委巡视六组指出该公司的问题后,厅党组书记和厅党组纪检组长及时约谈了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求其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引起重视,切实整改。四是厅党组纪检组对巡视移交有关该司的问题线索进行督办,该司党委对违规领取报销款的5名同志进行了集中教育谈话,并要求这5名同志深刻检讨。五是抓紧修订完善《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加强对该公司财务等重点岗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少数干部存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是强化作风纪律。厅党组书记、厅长董宪曾多次在厅务会上,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严明纪律。尤其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早通知、早提醒、早教育,确保不发生违纪行为。此外,还专门邀请省纪委原副巡视员张士怀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筑牢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共14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转发省纪委《关于十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二十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组织干部职工到海口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转发《关于印发<2016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的落实。三是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对巡视移交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5件问题线索(其中,违规收受礼物2件、违规领取补贴2件、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1件),全部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上交省纪委廉政账户违纪所得共计32,430元,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共计221,995.46元。

2.关于工作作风和职能转变不实,一些业务工作效率偏低,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脱钩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港口建设的指导协调力度。一是加强与海口市、澄迈县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修编工作。《海口港马村港区规划方案(2015-2030年)》已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联合审批,较好地解决了马岛利用和港区后续发展建设问题。二是积极督促海口市政府加快推进海口港新海港区和马村港区的建设。新海港区一期工程顺利完工开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申报待批;马村港区三期散货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组织开展施工图编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工作,解决港口功能定位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抢抓“一带一路”“海洋强时等重大战略机遇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海南港航战略发展研究和港口资源整合工作。已完成《海南港航战略发展研究》,已上报《海南省港口资源整合方案》,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加快推进滞后项目完工和部分遗留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加大与市县政府的协调力度,解决项目遗留征拆问题。督促各建设管理单位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决算审计等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竣工验收。

一是加快推进9个未按时完工的厅管项目(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白马井至春兰公路改建工程、定海大桥、福山至马袅公路改建工程、云龙至文儒公路改建工程、长本线吊罗山乡至吊罗山林业局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岛高速公路邦溪至白马井和九所至八所段改建工程、海榆中线永兴至枫木段改建工程、海榆东线蓬莱至嘉积段和陵水至田独段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进度。截至4月份,4个项目(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白马井至春兰公路改建工程、定海大桥、福山至马袅公路)由于征地拆迁严重滞后,影响了施工进度,正抓紧推进,计划年内建成通车;其余5个项目均已完工。二是加快推进10个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洋浦至白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连接线工程、海口绕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西线高速公路大修改造工程、海榆西线芙蓉田至崖城段改建工程、博鳌亚洲论坛交通保障G98环岛高速路面应急处理工程(K0+000-k57+000)、博鳌亚洲论坛交通保障G98环岛高速路面应急处理工程(K57+000-k237+920)、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海口段)、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屯昌段)、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屯昌服务区工程、海口至洋浦1小时交通圈西线高速公路白莲立交至白马井立交改造工程〕的验收进度。截至4月份,1个项目(博鳌亚洲论坛交通保障G98环岛高速路面应急处理工程K57+000-k237+920)已完成决算审计;其余9个项目正在抓紧决算审计,争取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三是按计划推进2个已交工但未到竣工验收期限项目(海口至文昌高速公路改建工程、三亚绕城公路主线工程)的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3)进一步规范省道路运输协会管理。一方面,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与协会办理了脱钩手续,厘清职责权限,原会长也于2015年10月26日辞去了会长职务。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协会不断规范自身管理。目前,该协会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制度》《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人事管理规定》《员工假期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个制度;规范了协会议事规则,加强行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建设,制定了《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会议制度》和《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理事会进行审议和决策,维护全体会员的利益。成立了滚动发班改制领导小组,制定机构调整、定岗定员、工资改革、裁员和解聘补偿等方案,进一步削减部门人员配置,减少开支;研发应用滚动发班车辆网络信息化结算系统,改变传统的人工结算方式,节约人力资源;组织召开滚动发班参营企业座谈会,通过研究、论证、测算,拟定会费收取额度调整方案,待理事会通过后实施,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及前期培训工作下放至各市县;对《海南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督促协会按照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印刷书号,委托出版社正式出版印发。

(4)加强对交通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跟踪督办。一是对巡视发现的6个滞后项目,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题4个、终止1个、申请延期1个。二是对科研预算经费在4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目前,已对《铺前大桥主桥抗风施工控制研究》等4个科研项目实施招投标。三是正在修订完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

(四)干部人事工作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不按程序任用干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工干部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例》等人事规定。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的培训班,共35人次参加。组织交通运输系统组工干部业务培训,邀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领导进行授课,共70多人参加。编印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与程序》宣传册,公布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资格和程序,接受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二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台帐。坚决贯彻落实《海南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环节,建立翔实、完整的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并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填报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监督系统。同时,要求厅直属单位开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监督系统,实现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全覆盖。

三是加大对厅属单位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属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理顺厅属单位人事管理职责和权限,将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权限下放至厅直属各单位,要求在选任工作实施前由厅进行职数预审,并于领导班子会议后3个工作日向厅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登记表》。

四是加快消化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预审规定,确保新提拔任用干部不突破现有职数限制。下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省公路系统开展集中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采取3个“一批”方式(即退出领导岗位一批、调整交流干部一批、选拔任用干部一批),确保今年6月底完成超职数干部消化整改工作。截至4月份,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超职数干部107名(其中10名为军转干部,不在消化整改范围内),已消化整改67名(其中,处级16名、科级51名),剩余30名科级干部正逐步有序消化。

2.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干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和《保管保密制度》6项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确保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严肃处理档案造假人员。厅组成档案审核小组,严格落实琼组通〔2014〕92号文件精神,以组工通讯2015年第10期作为审核认定的主要依据,坚持“依据政策,一视同仁”的原则,以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对厅管145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经反复交叉审核,补充完善档案资料200多份;对28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干部档案信息进行了组织认定;对2名干部档案多次涂改造假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规范厅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全系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厅直属单位组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截至4月份,厅直属2个单位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安排子女和亲属到本系统收入较高的岗位工作,形成较为普遍的裙带关系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人事制度,预防和治理省征稽系统、公路系统中“近亲繁殖”问题。省公路管理局和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印发了《编外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对编外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管理与考核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此外,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计划公开招聘50名在编人员,通过充实在编人员,减少编外人员招聘数量。

4.关于借调现象严重,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全系统开展清理借调人员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借调人员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现有借调人员借调时间超过3年的,一律妥善退回原单位。截至4月份,已清理退回借调人员62名。明确规定新招聘人员服务基层最低年限,基层新录用的编内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编外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不得借调到省直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此外,省公路管理局正在积极与省人社厅沟通,着手清理整治混编混岗历史遗留问题,彻底理顺61名混编混岗人员人事关系。

三、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省委巡视六组向省交通运输厅移交问题线索16件。厅党组高度重视,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厅党组纪检组对问题线索的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厅党组纪检组将问题线索规范化管理,建立台帐,先后抽调办案人员40余人次,组成调查组,加快调查核实,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理意见。

截至4月份,已办结11件,调查核实4件,正在核查1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5人。

四、认真梳理,查摆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省交通运输厅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巡视整改工作还有未整改到位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还不健全,对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和监督还不够。

2.厅属二、三级单位的纪检机构还不健全。受人员编制限制,除省公路管理局和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外,其他单位纪检主要负责人只能由单位副职兼任,且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二)行政执法监管方面

3.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管手段有限。由于路政、征稽、运政执法流动性较强,执法人员容易与执法对象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且没有明显的受害第三者和容易察觉的利益受损方,举报线索较少,再加上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取证并依法惩处。

4.客运企业营运客车挂靠经营监管难度较大。全省客运企业数量众多,如个别企业与营运客车车主私下签订运输协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交通主管部门难以发现。

(三)工程建设方面

5.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界定。由于围标、串标违规行为的隐蔽性,手段技巧的诡秘性,且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往往对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难以界定,增加了防范和打击的难度。

6.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监管方法不多。中标企业往往以劳务合作的形式,允许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工程施工和项目经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难以准确区分劳务合作和施工分包。

7.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工期滞后现象。主要是由于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尤其是国防光缆迁改)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大。

(四)财务管理方面

8.厅属二、三级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厅属二、三级单位财务人员,尤其是厅属三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持续发力,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将以此次巡视整改落实为新的起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已整改的成果,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地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以学促做、知行合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厅纪检组及厅属各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敢于监督、执纪,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三)继续推进整改措施落实。根据厅制定的整改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重现;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紧盯不放,逐步解决,务求实效;对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抓好落实;对未调查核实完的问题线索和举报信件,加快进度,彻底查清查实。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落实不彻底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厅直属各单位基层分局、站、所、窗口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设计变更、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促使各岗位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肃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办、从重处理。加大政务、党务公开工作,主动将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切入点,深入查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围绕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不完善的制度,查找缺陷,抓紧完善;对需建立的制度,明确时限,加快建立。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严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的作用。

省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的巡视,有力促进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推动了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厅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强劲动力,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43827;邮政信箱: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办公大楼6楼;邮政编码:570204;电子邮箱:hainanjtt@163.com。

中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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