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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
2016-05-27 
为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行业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止行业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开展了为期2年半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工作。

该项承诺工作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为抓手,以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行业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承诺范围包括全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其内容涵盖了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等系列承诺。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一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和督促落实工作。对承诺制建设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省厅安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二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网上公示系统,对承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承诺事项、承诺期间事故发生情况、被检查情况、受处罚和表彰奖励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践诺成果做好自我评价申报工作,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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