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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召开落实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情况通气会
2016-05-23 


5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在贵阳召开落实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情况通气会,向省内外主流媒体记者通报了贵州省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实施优惠措施的相关情况。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气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新闻社、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中国交通报、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交通广播、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贵州商报、多彩贵州网、西部开发报等2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通气会。

据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实施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措施是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据介绍,贵州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时间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优惠对象为持有合法有效“黔通卡”,交纳贵州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优惠方式为:一发行黔通卡,对货运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大力推行货运车辆非现金支付卡——黔通卡,对持有“黔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时,给予通行费9.5折优惠;二实行货运车辆通行费积分阶梯优惠。对使用“黔通卡”的本省货运车辆通行费采取月消费额度积分阶梯优惠方式,对单车月持卡实际消费额度分别达3000元、5000元、10000元以上的货运车辆,次月通过在线返利形式分别给予通行费9.4、9.2和9折优惠;三实行重点物流企业货运车辆通行费用特殊优惠。对自有货运车辆100辆以上的全省重点物流运输企业,在普遍优惠方式及积分阶梯优惠方式的基础上再优惠1%的通行费。

会上,中国新闻社、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等媒体记者还就贵州实施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相关情况进行了提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做了详细解答。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通气会

媒体记者参加通气会



媒体记者在通气会上提问



媒体记者在通气会上提问

刘叶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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