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大有潜力可挖
2016-05-21
#张海英#
近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从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左右。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多个省份一般是对部分高速路线的费用进行调整,且调整幅度相对较小,调整范围覆盖全盛且总体降低幅度达到一成的,湖北尚属首次。
我国公路收费标准偏高,在过去多年饱受诟玻在2011年到2012年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中,降低了182个收费公路项目通行费标准。在这之后,似乎很少见到地方政府主动降低公路收费标准。而这次湖北主动把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总体下降10%左右,为其他地方作出了表率。
据悉,按湖北省现有通行费收入的规模测算,降低收费标准后,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这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具有积极意义。调查显示,物流成本是当前企业主要负担之一,而路桥收费又是物流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湖北此举既是顺应民意,也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2014年度湖北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湖北省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62.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62.1亿元。去年收支缺口估计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湖北仍然降费10%左右,值得点赞。表面上看,大幅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地方政府会吃亏,但降费属于“放水养鱼”,算大账并不吃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降低收费标准外,湖北还在其他方面挖掘降费潜力,比如,降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的征收标准,由车辆通行费清分后实际通行收入的3‰降至2.5‰;延续对ETC客车用户5%优惠政策,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各种措施叠加,将会产生更好的降费效果。这说明,只要地方政府心系企业负担,把“降成本”作为经济改革着力点之一,就有很多潜力可挖。既然湖北可以降费10%、有多种降费措施,其他地方应该也能做到。
事实上,除湖北的做法外,还有很多办法可以降低公路收费标准。据悉,一些地方为鼓励企业投资高速公路,一直在政策上给予经营性高速公路各项优惠措施,例如粤高速下属的佛开高速公路,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当公路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就应该降低收费。
再如,可通过评分方式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四川省今年推出一项措施,既有降费意味又有倒逼意味,该省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年度评分在85分以下的,按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核准次年度收费标准,在75分以下的则暂停收费。部分收费公路有可能因得分低而降低收费标准。当然,还要看实施效果。
又如,如果地方政府回购部分公路经营收费项目后进行免费,也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有人还建议,今后不用再通过有偿转让公路经营权的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可以尝试通过财政补贴、出售广告牌位、引入企业众筹、成立管理基金等办法筹集资金。从理论上来说,这些建议都有利于降低公路收费标准。
另外,从国外经验来看,也有很多可以借鉴。可以说,无论是湖北在降低公路收费方面的探索,还是其他地方的探索,或是坊间的各种建议、国外的一些经验,都表明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其实有很多潜力可挖。这不仅需要地方积极探索,更需要“顶层推动”,还需要相关制度“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