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1
(原标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中原高速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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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孟杰、马沉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吕少峰、监事王雷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郭本锋、王笑伟,总会计师王继东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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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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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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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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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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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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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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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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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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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逐项审议)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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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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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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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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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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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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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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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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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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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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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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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议案名称: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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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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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00、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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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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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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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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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1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2、13、14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吴俊霞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