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5-20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16-032
债券代码:122085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5月12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5月13日。
(三)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胡伟、吴亚德、王增金、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以及独立董事区胜勤、胡春元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杨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吴亚德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林钜昌和施先亮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区胜勤和胡春元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托建设管理深国际贵州综合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包括本公司)任职的董事胡伟、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回避。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接受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公司(“深国际物流”)的委托,代为建设深国际贵州综合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深国际物流为本公司关联人,本项交易将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披露的标准,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托运营管理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包括本公司)任职的董事胡伟、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回避。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接受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的委托,管理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一期的公路资产与相关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经营收费业务。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项目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项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披露的标准,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沿江二期代建补充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包括本公司)任职的董事胡伟、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回避。
2011年9月,本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了沿江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代建)合同》(“原委托合同”),本公司接受项目公司的委托进行沿江高速(深圳段)的建设管理,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1年9月9日、2014年8月19日的公告,日期为2011年10月4日的通函及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中的方案,与项目公司在原委托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沿江高速(深圳段)二期工程(为沿江高速(深圳段)的一部分)的《委托管理(代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沿江高速(深圳段)建设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项目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本公司将在补充合同的条款得到落实并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