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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发布
2016-05-2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韩文嘉)昨日,市文明办发布了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的4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显示,4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32分,比上月略有提升。

自3月中旬以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摩限电”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现象进行重点整治。经过整治,上月的守法率指数为80.62分,比前月增加0.5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部分监测点行人和非机动车更加遵守交通规则,违规和闯红灯现象也相应减少。市民感受度指数为64.01分,处于“基本满意”水平。

但相比之下,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与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均有下滑,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标志缺失以及交通信号灯故障现象比前月增加,出现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也有所增加。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盐田区、福田区、罗湖区分别排名前三。而龙岗区则是进步指数最高的一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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