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为上海修订道交法提供了执法实践
2016-05-18
(原标题:交通大整治为上海修订道交法提供了执法实践)
:上海交通大整治行动开展一个多月以来,成效显著,这次行动也为《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提供了执法实践,丰富和充实了《条例》的修订内容。那么,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的情况如何?还有哪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和论证?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赴市公安局开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和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薛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参加。
据市公安局介绍,交通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各方的努力,交通行为参与人尊法守法意识逐步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改观。截至5月16日,全市共查处10大类违法行为364.5万余起,同比增加329.9%。据市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7%的受访群众支持大整治工作,78%的受访群众认为大整治工作有成效。
为了持续推进大整治行动,努力实现“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的全新面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据市法制办介绍,今年三月底形成的《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将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确立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协调发展,注重依法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是交通执法一大难题,对此,市公安部门提出,由于根据相关法规对违法行为仅能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成本过低,震慑力度不够,因此在《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了对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一定次数违法行为的,暂扣驾驶证。市人大代表尹明华表示,很多的违规停车行为是因为无位可停。对于静态交通的管理,尹明华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开发更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并且能够及时让驾车者了解到附近哪里有停车位可以利用。目前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全市也是五花八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在本次交通大整治中,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是公安部门整治的一大重点。座谈会上,多名代表聚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非机动车、电瓶车怎么管?”市人大代表张辰认为现在有很多电瓶车都经过了改装,无论是速度还是重量都与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不相符合。“要从源头上管理,抓改装的窝点,使得这些车的管理能够在源头上给予保障。”市人大代表朱如安也认为,需要对速度越来越快的电瓶车进行严格管理。“一个在交通立法的条款上对车辆要有限制;另外更多是在源头掌控上要跟进。”电瓶车的违法行为需要管理,另一方面电瓶车、自行车的绿色出行,也要求合理的道路环境。朱如安认为,上海保障绿色出行的道路条件存在一定缺陷,很多路段无法保证非机动车的出行畅通。建议在路网设计方面,在《条例》中增加支持性的条款。
目前对非机动车的执法,市公安局表示存在处罚决定执行难的问题。2014年上半年查获、至2015年仍未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达1.8万起。因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对较严重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扣留车辆,确保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参加本次调研的代表大都达成这样一个共识:修订后的《条例》要考虑到上海的特殊情况,在内容上要有所突破。市人大法工委原副主任黄钰说,“全国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有的,处罚法也有的,强制法也有,但考虑到特定城市的道路特殊情况,所以这次修法肯定要对有些国家立法有所突破。”但是黄钰强调,突破要有前提,就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对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充分予以考虑,此外还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继续开展调研活动,推动《条例》的修改和完善。
作者:仲颖
本文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