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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出台办法规范农村公路管理
2016-05-16 
本网讯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布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送审的《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十二五”期间,广西重点加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老少边穷”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全区县乡道联网路提级改造工程,新增农村公路1.45万公里,新增5500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畅率从“十一五”末的58.5%提升到2015年年底的97%,

《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厘清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职责;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行为的规范,将可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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