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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计划5年消除23500公里公路安全隐患
2016-05-14 
查到超限超载大货车,只是开开罚单还不行,必须得卸货!昨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省政府网站发布,其中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23500公里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此外,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严禁只处罚、不卸载。

《实施意见》明确,对安全隐患实行盛州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治理时限;治理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继续挂牌督办并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直至隐患治理符合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在隐患整治到位前,不得批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要优先治理,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整的,要暂停营运。

治理时间表:

2016年底,基本完成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防护不足、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约49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约98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约23500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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