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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交通运输系统着力强化成品油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2016-05-13 
一是重新复查现有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重点检查企业车辆是否超期未年审、设施设备、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许可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撤销经营许可。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未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二是提高运输装备水平。严厉清查公告介质与运输介质不符、“大吨小标”、本质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车辆,规范车辆标志标识的装配和安全告示的填写,对不符合规定的成品油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行车辆年度审验。三是督导检查企业落实成品油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情况。统一监控管理台账,督促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向驾驶员发送天气、路况提示信息,实现对不利状况有效规避。运用省车辆动态监控技术服务平台督查系统对辖区内成品油运输企业监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和企业使用省技术服务平台监管情况。四是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重点查验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和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指导、督促成品油运输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五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运输车辆的检查工作,重点查处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运输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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