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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投出台实施意见强化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6-05-12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要求,近日,省交投集团纪委出台了《关于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四种形态”提供了路线图和操作书。

《实施意见》对抓好“四种形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转变监督执纪观念,由“抓大放斜向“抓早抓斜转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落实到底、执行到位。二是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战锻炼,努力提高能力素质。三是培树监督执纪形象,引导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树高标准、守住底线。四是改进监督执纪导向,制订完善监督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建立更加符合抓早抓孝动辄则咎的履责评价体系,以考核倒逼执纪观念、执纪方式的转变。(相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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