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大兴安岭处漠河路政管理所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2016-05-10 
大兴安岭处漠河路政管理所

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近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处漠河所积极组织路政人员开展宣传活动。

漠河所及时启动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桥梁保护的条款,结合春季治超工作,加大超限治理工作宣传。

截止目前,漠河所共制作并悬挂大型宣传条幅5幅,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走访货运源头企业10家次,使公路沿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并树立爱护公路路产、保护桥梁安全、维护公路路权的良好意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