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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调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2016-05-09 
本网讯3月17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辆购置税和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新制定的补助标准重点加大了对贫困和特殊地区的扶持力度,其补助标准相比普通地区提高了30%以上,自2016年新下达的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起执行。对于2015年未完成或续建的项目,地方政府必须承诺在2016年内完成,否则不予安排新项目。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村公路建设地方主体资金压力,为建设“四好农村路”,打赢全拾十三五”交通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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