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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辽宁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016-05-04 
(原标题:本月起辽宁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许嘉玥)5月1日起,辽宁正式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记者今日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今后缴款人可到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区开设的网点办理缴款,还可通过代理银行网银、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进行缴款,解决了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缴款难的问题。

据悉,缴款人可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区开设的网点办理缴款。辽宁选定的代收跨省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的银行共有7家,分别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及邮储银行。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该项资金及时缴入各级国库,我省对下级财政资金划转采取了T+1自动汇划的方式,代理银行每日夜间对当日收缴资金进行汇总并通过系统对账无误后,次日按照罚款属地自动将资金汇划至各市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同时,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和各代理银行签订了三方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了三方权利和义务。省财政厅还组织省公安厅交管局、代理银行建立了三方系统对账机制,有力的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原标题:本月起辽宁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本文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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