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市民可在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016-05-04
原标题:今起市民可在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广州日报讯(记者潘斌通讯员刘洪希)昨日,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在中山市或省内其他城市,小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罚款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缴纳;同时,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各区镇大队等相关办证大厅仍可按原有方式缴款交通违法罚款。
省内交通违法可网上办理
过去,交通违法当事人需到交警部门办证窗口、自助终端或银行柜台办理罚款缴纳手续,部分交通违法甚至还需当事人到异地城市确认交通违法再缴纳罚款,给市民带来了不便。
去年8月,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依托省公安厅“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省财政厅“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及各代理银行的业务系统,联手构建“广东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系统”,实现了全省范围内交通违法罚款跨地区汇缴及对账,解决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难的问题,简化省内异地交通违法缴罚程序,并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在珠海等六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市民普遍反映应用效果良好。4月底,省公安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在省内各市逐步推广应用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工作,解决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难的问题。目前,中山市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前期准备工作也已经完成,车主在省内各市的小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罚款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缴纳。
据了解,目前,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包括:广东省内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冲红灯、占用应急车道除外;以及在广东省内交警现场作出处罚的经当事人签署处罚决定书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为加强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他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上述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仍需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确认驾驶人身份,处理记分,且车主为单位性质的车辆交通违法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处理。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使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开通网上缴费及跨行缴费功能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国内商业银行基本均可支持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且跨行支付无须支付手续费。
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系统推出后,当事人只需联网的电脑(或手机APP端)即可随时随地办理全省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核销,无须再前往交警办证大厅或银行柜台排队等候,且不受车辆所属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限制,为市民节省了时间和成本,省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原方式缴纳罚款仍有效
中山交警表示,在使用“广东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系统”的同时,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各区镇大队办证大厅仍可按原有方式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能在网上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需到交警部门办证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