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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高速路政例行巡查服务区制度
2016-04-29 
本网讯日前,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下发《关于建立高速路政例行巡查服务区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各市高速路政大队将负责服务区日常巡查和监管,并建立巡查日志,巡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服务区的星级评定。

日巡日查建立工作日志

《通知》提出,各路政大队要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办法》,确定巡查内容,制定巡查任务,原则上要做到日巡日查,实现全覆盖、高频次。巡查内容将覆盖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停车尝餐饮、超市、加油站、汽修和公益服务等七大部分。

《通知》明确,巡查要安排2名以上路政人员进行,建立服务区监管工作台账,规范巡查日志,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服务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问题严重、整改滞后或屡不整改的服务区,要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巡查结果作为星级评定依据

根据《通知》,高速路政例行巡查服务区的结果,将作为服务区星级评定以及对星级文明服务区复评的重要依据。对常态化服务水平低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服务区,各市公路管理局将提出认定为不达标服务区或降低星级及取消星级称号的建议意见。

“服务区是展示各地的窗口,将日常的巡查结果和星级服务区挂钩,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升服务区的形象,更好地服务司乘人员。”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收费处副调研员周志强说。

《通知》强调,各市公路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高速路政例行巡查服务区工作,并将高速路政大队落实此项工作的情况,作为对高速路政大队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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