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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五一期间北京市部分道路临时交通管制时间路段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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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确保2016年“劳动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5月2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关于2016年“劳动节”期间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16年“劳动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5月2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4月30日0时至5月2日24时,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人大会堂西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段)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绕行正义路和人大会堂西路。



二、景山地区



4月30日至5月2日,每天7时至17时,对下列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公共电、汽车除外):

1.景山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2.景山后街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3.景山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三、京藏高速公路



4月30日至5月2日,每天3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禁止通行的机动车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四、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清明节和五一假日期间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

为确保清明节和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4月2日0时至4月4日24时和2016年4月30日0时至5月2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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