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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方海事完成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情况督查
2016-04-27 


4月13日至25日,南通市地方海事局完成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督查,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市各级地方海事机构,共检查3家直属海事所及六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据悉,今年4至6月,全市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为保障检查活动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海事安全监管水平,南通地方海事部门专门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检查,结合一季度海事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春季引江引江调水期间防堵保畅工作、危化品运输船舶申报管理情况、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安全监管有关会议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共发现基础台帐不扎实、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41项,提出整改要求43条,并要求被督查单位(部门)于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市局。

下阶段,该局将严格按照年初制订的《年度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与督查计划》,每季度组织对六县(市、区)地方海事处、直属海事所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全面落实,为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绿色水运发展环境奠定科学高效的行业管理基矗

作者:谈为凯单位:南通市地方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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