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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主要道路设尾气检测
2016-04-27 
河北省开展道路车辆污染三年整治专项行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自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开展道路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三年整治,力争实现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车辆排放主要污染物减少10%。

根据该《方案》,河北省将建成道路车辆污染监测体系和防治机制,从源头、路面动态监管车辆造成的环境污染。

其中,综合整治超载超限运输是一个具体有力措施,对于超载超限违法实施记分制度,对反复超载、屡查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通过限制从业资格和道路运输许可等措施进行监管。

对于渣土车扬尘违法行为也将严惩,河北省要求所有渣土车辆必须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严禁未安装密闭装置或密闭装置损坏车辆上路。

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将提高现场处罚比例。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对不达标车辆将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各地将在城市区流量较大路段、省市际货车集中行驶的路段,设置尾气遥感检测设施,对排放不达标车辆给予处罚。

不达标车辆信息将上传到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可提供查询服务,同时,可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不达标车辆车主,尽快通过维修等方式,确保车辆达标排放。

“车主要在2个月内到机动车尾气监测部门进行环保检验。对连续3次路面遥感检测显示不合格,且不主动到机动车尾气监测部门进行环保检验的,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河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

(据《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荆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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