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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2016-04-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88号),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2016年我省将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自3月起,我省将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鹤岗、绥化6个试点城市改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模式,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年底前全省驾培机构改革覆盖率达到50%,2017年达到70%以上,2018年实现100%全覆盖。二是改进理论知识培训方式和内容,全省统一推进远程网络教学模式。三是全面使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培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标准化合同纳入质量信誉考核主要内容,满足市民个性化、层次化的培训需求。四是停办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工作,推行教练员注册登记(行政备案)、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对违规教练员实行“黑名单”制和惩戒、退出机制。五是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按照部里统一部署,今年我省驾驶培训管理平台将与我省驾驶证考试系统和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对接,进一步完善我省驾培管理系统功能,实现全省培训信息传输、储存、监管、服务一体化。

(省驾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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