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区联动整治高速交通
2016-04-26
(原标题:六省区联动整治高速交通)
“五一”假期将至,省高速交警近日对第一季度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进行统计,对严重超速及违反危险驾驶罪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示群众假期出行时要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同时,高速交警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豫鄂湘粤桂琼中南六省区高速公路区域联动整治行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严查并曝光重点违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出行平安。
第一季度统计显示
超速违法总量同比下降
据统计,第一季度超速50%以上小型车共39台次,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0~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第一季度超速违法统计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单车最高车速明显下降,去年同期单车最高车速217公里/小时,而今年单车最高车速202公里/小时。
区间超速车辆单车车速和违法总量明显下降,去年同期有6辆车时速超过50%,但今年第一季度区间测速超速50%以上下降到2台次,同时今年区间测速超速30%以上的违法非常少,区间测速20%以下占到97%以上,下降非常明显。
超速50%以上违法车辆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增加,但从整个超速违法总量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3%。
从整体统计数据显示,群众出行时安全意识和依法行车意识明显提高。“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辆超速行驶给群众带来无数惨痛的教训和灾难,“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广大驾驶员在出行时请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出游。
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司机被拘役并处罚金
3月16日9时30,周口交警支队机西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机西高速周口西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油罐车,遂拦截检查,经现场初步询问,该油罐车内装载0号柴油,驾驶员张某,持有B2驾驶证,无从事危险品运输资格,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随即民警对车辆及驾驶员展开深入调查。
经核实,驾驶员张某持有的驾驶证B2仍在实习期内;张某所驾驶油罐车辆没有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购置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属于严重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
经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证实,驾驶员张某没有取得从事危险品运输资格证,不具备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资格,张某也对此供认不讳。驾驶员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3月22日被周口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3月28日对张某依法刑事拘留,4月11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非法营运超员233%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11日9时10分,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新郑薛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车厢内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坐满了人,原来司机为了多拉人,把车辆原有的座位拆除,准备了十几个小凳子坐人。经查,违法车辆是一辆白色的福田牌客车,车牌号为豫A7C35G,车主安某,河南省尉氏县人,车辆核载人数6人,实载20人,超员233%,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安某控制,并将情况上报高速交警总队。
六省区高速区域联动
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据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4月25日零时起,豫鄂湘粤桂琼六省区高速公路区域联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
整治期间,六省区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步调,用好中南片区高速交警部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行动期间将启动所有高速公路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六省区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全部停止调休,必要时将调集流量小的路段警力资源,加大对“三纵三横”重点高速公路的动态管控力度,最大限度把警力、装备投放到重点高速公路。
作者:王译博杨军政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