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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运管所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
2016-04-26 
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桦甸运管所采取多项举措,推动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一是核实营运“黄标车”488台。二是在《江城日报》发布公告,要求“黄标车”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到原发证运管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发送书面通知等方式,向营运车主宣传相关政策,要求车主按照规定淘汰“黄标车”。四是停止办理营运“黄标车”相关业务。五是严格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六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擅自从事营运的淘汰“黄标车”。(崔晓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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