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3公司简称:福建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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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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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按母公司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和运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是通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福建省从高速公路诞生之时就采取了全省联网收费的管理模式,联网收费的特点导致各路段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实际征收的车辆通行费与公司运营路段实际应当获得的通行费收入之间存在差异,需要经过对全省高速公路实际征收的车辆通行费进行拆分清算之后方能确认公司实际获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公司将主营业务收入称之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分配收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向车辆征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主营业务收入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其它业务收入包括高速公路广告收入、ETC闽通卡收入、清障业务收入、经营开发收入等,公司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2015年的占比超过99%。
公司运营管理的路段为泉厦高速公路(收费里程82公里)、福泉高速公路(收费里程167公里)和罗宁高速公路(收费里程33公里),合计运营里程为282公里。同时,公司参股浦南高速公路(收费里程245公里)。福泉高速公路、泉厦高速公路已实施“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八车道”的扩建工程,其它路段均为双向4车道。截至2015年末,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公司运营里程在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里程中占比为5.64%,2015年公司运营路段实现的通行费分配收入在当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中占比为21%。
当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分为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和经营性高速公路两种类型,公司的高速公路资产均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福建省已通车的超过5000公里的高速公路网,除公司所运营的路段和少数其它路段为经营性高速公路之外,大多数路段都是政府收费还贷性质的高速公路。就目前情况来看,后期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因征地、拆迁、人工、材料成本的上涨和路网位置、车辆分流等影响,投资回报率已大幅降低,有些路段长期难以通过自身经营实现盈利。因此,公司自2011年完成主要路段福厦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的扩建工程以来,没有再继续投资新建路产。同时,近年来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清理政策的影响下,一定程序上制约了存量高速公路资产特别是收费还贷性质的高速公路的上市融资。在此背景下,公司在高速公路主业之外,努力寻求发展转型成为了必然的选择。近两年,为充分利用自身的现金流优势和上市公司融资能力优势,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已逐步在金融领域展开投资,先后投资设立了海峡财险、参股厦门国际银行。通过多元化的对外投资,公司将逐步改变经营业务较为单一的现实情况,持续拓展公司可持续发展空间。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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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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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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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78亿元,同比下降2.21%,营业成本9.43亿元,同比增长9.31%,管理费用6293.81万元,同比下降5.13%,财务费用3.79亿元,同比下降12.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1亿元,同比下降8.24%,每股收益0.2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6%,相比去年下降0.96个百分点。具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自主要路段扩建通车以来首次出现同比下滑,因公司所辖扩建路段通车年限已近5年,养护支出同比增长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幅较高;“15闽高速”公司债券的发行以及“11闽高速”公司债券的赎回,使得公司债券利息费用下降明显,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进展方面: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已于2012年度完成,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也已于2015年12月完成。泉厦和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尾工工程继续开展,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已累计支出126.81亿元,其中,泉厦段累计支付54.86亿元;福泉段累计支付71.95亿元。报告期内,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共支付扩建工程款2.08亿元,其中,泉厦段支付0.64亿元,福泉段支付1.44亿元。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未发生变动,包括福泉公司、罗宁公司、陆顺养护公司以及福厦传媒公司等。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