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响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实施12项任务
2016-04-21
2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广西交警从4月至6月将集中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在“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高速公路,农村道路”三大主战场上实施十二项具体任务,全面打响广西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从源头做起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集中对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清查,对辖区内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并按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
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对“营转非”大客车,要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视线;
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对动态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
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
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企业及时处理;
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
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充分运用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查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
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
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探索新机制集中整治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全区以G72泉南高速桂林黄沙河至南宁、G80广昆高速百色罗村口至梧州筋竹、G75兰海高速河池六寨至北海山口为重点,依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违规运行等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大力推行视频监控系统发现取证、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提示、交警执法站拦截查处的警务实战勤务模式,提高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的及时干预能力和拦截查处率。
通过巡逻警车安装行驶记录仪等动态摄录、取证设备,增设应急车道监控设备等形式,加大违法取证力度。
启动高速公路交警执法站,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查缉、现场处罚,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发现隐患后要落实责任,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恶劣天气、夜间等重点时段开展“降速、控距、亮尾”行动,积极推广应用高速公路雾天诱导预警系统等新技术、新手段,提示保持安全车距,严防发生多车相撞事故。
严抓管控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及时查纠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组织执法小分队,并协调派出所、乡镇中队、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遇节假日、赶集赶圩、学生集中放假上学、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届时,全区交管部门会通过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五个活动,劝导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播报一批行动显著战果、通报一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关联一批个人、企业信用记录。
今年的五月一日恰好是“醉驾入刑”五周年,广西将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坚决阻止市区、县城、村镇酒驾处理不力、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发生。即日起,全区交管部门将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为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打赢这场攻坚战!(通讯员孙俊樱记者陈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