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427公里
2016-04-21
记者日前从市民生办获悉,为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今年我市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列入民生工程实施范围。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427公里。
为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我省决定自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约7.5万公里。其中,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计划到2017年6月底,使全省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村道路畅通工程,计划到2018年底,完成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窄路面拓宽改造任务。我市今年的具体任务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427公里,完工2981公里。其中,县级公路实施75公里、完工65公里,乡级公路实施710公里、完工618公里,乡村道路实施2642公里、完工2298公里。
为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符合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原则,我市要求,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及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具体实施要求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是对现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三级及以上公路;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是对现有公路进行路面改善,建成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对于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具体实施标准为:在原有路面宽度的基础上加宽不低于1米,对原有路面宽度已达4.5米的路段不再拓宽改造。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拓宽部分应设置面层与基层,结构层总厚度不低于原路面结构层厚度。
此外,我市还要求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的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米;错车道设置应按照实地地形、地貌和视线需求,充分考虑安全、经济因素灵活设置,但原则上不得大于500米。路面硬化工程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在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同时,我市就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附属设施也提出明确要求。我市提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与防护、排水等必要附属设施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受限路段可以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应进一步强化受限路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