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4000多警力出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832件
2016-04-21
(原标题:首日4000多警力出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8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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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一场为期3个月的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昨日拉开序幕,成都市公安局举全警之力,以坚决的态度和过硬的担当、超常规的手段和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我市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专门成立行动指挥部,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市公安局其他党委委员任副指挥长,市公安局举全警之力、合成作战,抽调市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各公安分局600名警力,按混编方式分成6个分队,对口配属城区交警分局,重点安排在主要交通路口和主干道以及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繁华区域、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
多警种协作严管重罚
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4月20日至4月27日集中整治行动打响的第一周,市公安局最大限度将警力派上一线执勤,除交警全员上路外,将抽调其他警种50%警力、城区公安分局300名警力、特警支队100名警力,配属交警支队6个城区交警分局,在市民出行高峰时段,上路参与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党委全体将分片带队,深入城区主要路口,督导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行动中,将建立以交警为主力军、公安机关其他警种参与整治、有关执法部门同步实施、社会力量协同配合的力量布局,通过全警动、全市动、全民动,集中整治与常态长效建设相结合,抓住严管重罚、宣传发动、共建共治、常态长效等关键环节,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行动中,成都警方将对整治重点区域包括全市主要路口、重要路段,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和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尝码头、大型市尝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并针对市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者一律顶格处罚。
群众反映强烈的就是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行动,把群众反映强烈、怨声极高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列为整治重点,对机动车违规变道、违法停放等行为,对电动自行车聚集候客、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行为,对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对行人闯红灯、违法横穿车行道等行为,成都公安将充分依法运用“暂扣、注销、禁驾、拘留”等严管法律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的综合性、联动型整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社会宣传引导,依托媒体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曝光,民警还将会同各级基层组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居民小区、商圈楼宇等区域,采取开展交通法制教育、签订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形成“交通秩序必须严管、参与交通必须守法”的浓厚氛围。
此次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4月20日至5月31日,以中心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人民南路、天府大道、蜀都大道等主要出入城通道、主干道、主要路口为整治重点,开展整治工作,迅速扭转交通乱象突出现状。第二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20日,在巩固提升第一阶段严管成效的基础上,将管理区域从二环路以内区域向外延伸到三环路及出入城通道,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据成都公安局获悉,截至20日16时,行动首日全市共出动4000余名警力在中心城区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832件,其中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2247件,机动车违法585件。
本报记者俸奎摄影刘阳
一线直击
本报记者现场直击集中整治行动首日
载物超标不行其道拦下违法“电马儿”
昨天,一场多警种联合作战,针对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全面整治拉开帷幕,民警们来到各交通要道及人流密集场所,对违法载人、违规载物、不行其道等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开展整治。昨天,记者也跟随民警来到现场,直击整治行动。
挂着防护栏上路辛苦不说还险情连连
点位:三洞桥路口
三洞桥路口一直是交警二分局辖区内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昨天上午,交警二分局联合市特警支队、金牛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来到这里,对各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就在民警们刚刚到达现场不久时,一辆挂着一整块防护栏的“电马儿”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记者注意到,这块防护栏的块头比整辆电动车还大,搭着这样一个“大家伙”跑在路上,“电马儿”总是左摇右晃,感觉随时可能侧翻。见此情形,二分局民警黄聪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要求骑车男子靠边停车,把货物卸下来。随后,他对这名男子进行了纠正和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
这名男子表示,自己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为了图方便,“开始觉得这么做有把握,但真正上路之后,还是觉得太危险了,稍不注意就会失控。”对于交警的处罚,这名男子表示心服口服,以后再也不会做类似行为。
急着干活就忘了安全
什么东西都往车上塞
点位:天府大道与府城大道路口
在城南片区,交警六分局联合高新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其中天府大道与府城大道交叉路口是重点区域之一。
记者跟随民警来到现场时,正值早高峰时段,来往的行人和车辆都很多。整治过程中,六分局民警李丹发现一辆被塞得满满当当的电动车,正在向路口方向行驶,因为搭载的东西太多,骑车男子看起来很不方便,似乎连方向都掌握不稳。李丹见状后立即将其拦下,并要求他赶紧把东西腾下车来。记者注意到,这都是一些施工用的工具、模板等,它们被堆在一起,早已超过了规定的载物标准。“我就是赶着去做活路,也没觉得这样做有多危险。经过交警的提醒,我才意识到其中的隐患,将来宁肯多跑两趟,也绝不再做这样的事情。”这名男子说。随后,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李丹说,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不上牌还不行其道为图方便拿生命开玩笑
点位:一环路新鸿路口
与此同时,交警五分局也于昨天上午联合成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辖区主要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整治,其中一环路新鸿路口是整治的重点区域,也是全区车流量最大的路段之一。
在整治现场,五分局民警黎雨鑫发现一名男子正骑着电动车,沿一环路外侧向新鸿路口前进。和其他电动车不同,这辆车偏不走“寻常路”,他硬是跑到了机动车道上去,似乎想与来往的汽车“争道”,而不顾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形,黎雨鑫立即将其拦下,请他靠边接受教育和处理。就在对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黎雨鑫发现这名男子除了侵走机动车道之外,其电动车竟然还没有上牌照,按规定不能随便上路行驶。对于自己的行为,这名男子表示是自己疏忽大意,忘了上牌,而侵走机动车道,也是为了节约时间、图个方便,没有想到其中的安全隐患。随后,黎雨鑫依法对这名男子进行了罚款处罚。黎雨鑫表示,电动车上路行驶,各行其道是一项最基本的规定,这不但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对自身安全负责的体现。本报记者杨甦摄影刘阳
群众声音
支持警方治理交通人人有责
昨日,我市公安机关多警种联动,对街面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治理,警方在城市各个道路的整治行为,也得到了市民的肯定和支持。上午8点30分,交警四分局在人民公园门前的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一名从公园里锻炼结束准备回家的市民陈大爷对记者说:“交警对城市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这是法律赋予交警的权力,其目的是为了让城市更加通畅,让市民更加安全。现在有的交通参与者,心中根本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的存在,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交警加大执法力度,我坚决支持。”
在交子大道上班的市民唐梦女士,在上班途中看到了成都公安的整治行动,“我上班多数都是搭乘地铁和走路结合,经常都能看到清晨警察在岗位上忙碌的身影,但确实有些不自觉的人,总是为了自己的方便,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唐梦告诉记者,城市交通的畅通,是每个城市交通参与者都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我们自己规范了自己的行为,整个城市的交通就井然有序。”本报记者杨甦
记者手记
都守法了才有畅通
就在成都警方开展这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之前,全国多个大城市都已经启动了类似的整治。缓堵保畅,这是大城市发展中都会遇到的共同难题,要破解这一城市难题,除了多个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外,更离不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积极支持。
车多人多,这是大城市发展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既然从资源调配上存在难度,那提升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就尤为重要。人人都遵纪守法,即使车辆多一点,城市的交通秩序也井然,市民的安全也有保障。但现实中,却总有一些交通参与者,以图方便、以赶时间为由,置法律于不顾,将安全抛脑后,对这样的交通参与者,警方严格依法执法,不仅是为其自身的安全负责,更是对所有市民的安全负责。严格执法,这是交警作为参与者所应履行的责任;严格守法,这是驾驶员、骑车人和行人应该履行的责任,谁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谁就是挑战法律的底线,那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换个角度想想,那些图方便、赶时间的人们,车辆缓行的时候你非要挤,不仅没能节约时间,反而耽误了自己。同时,安全也得不到保障,自己的行为危险不说,其他交通参与者也跟着你“心惊胆战”。只有人人都守法了,才有畅通和安全。本报记者杨甦
作者:杨甦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