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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重庆市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收费标准》出台
2016-04-19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路产管理,规范高速公路路产收费行为,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速公路路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对现行高速公路路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日前,新版《重庆市高速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收费标准》正式出台。

新标准共有收费项目47个,其中减少和调整项共计34项,新旧标准可比项目赔偿金额上调23%,预计集团路产赔偿收入增加23%以上。新标准未列入收费项目的赔(补)偿、占用收费项目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赔偿金额存有争议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新标准赔偿项目更加准确合理,将极大促进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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