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重庆重点查处六类车辆
2016-04-18 
昨天,市交巡警总队发布消息,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将集中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中型货车等六类重点车辆,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我市将采取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筛查、深入企业实地调查、人工比对核查等方式,对“六类重点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隐患清单,消除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报废、非法改拼装等突出隐患。同时,我市将对“六类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年审、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毒驾、酒驾等“五类资质”进行集中清理。

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同时,集中开展信用信息推送“大联动”,试点推行同一线路不同企业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比较性”公示,利用市场竞争和乘客自主选择,倒逼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还将开展渣土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运渣车野蛮驾驶、秩序混乱的地区实施挂牌整治,重点整治货车超速、超载、撒漏、违反交通信号等突出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我市将在4月底前完成春运期间严重交通违法进行的公开公示。5月至6月,定期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抄送给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将推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等环节挂钩。

转载自重庆商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