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
2016-04-18
誓师大会现场
中国吉林网讯根据长春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长春市动静态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6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誓师大会在南岭体育场门前举行。这次开展为期9个月的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将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突出整治包括乱停车、乱变道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路面违停车辆开出“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单”,从4月20日开始,违法停车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突出整治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这次开展为期9个月的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将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突出整治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一)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禁停路段停车、违法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外停车、长期占用道路停放的“死车”、临时停车影响通行、公交车不进站停靠、出租车占用车行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强行变道、变道不打转向灯、遇排队不依次等候左右抢行等违法行为。
(三)突出整治机动车乱鸣笛。主要包括禁鸣区域鸣笛,恶意、连续、长时间鸣笛,使用高音怪音喇叭等违法行为。
(四)突出整治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不按车道指示方向通行等违法行为。
(五)突出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超载、改型、牌照污损、飘洒散落物、扩大号不清、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六)突出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驶、未年检、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七)突出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乱停放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整治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
分三阶段实施达到“五个规范”
据了解,本次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分三个阶段实施,从4月10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从4月21日至12月2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从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整治目标“五个规范”:
(一)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机动车乱变道、乱鸣笛、闯红灯、滞留路口、不按路口车道指示方向通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三)规范非机动车行驶秩序,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在本车道外通行。
(四)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非机动车集中有序停放。
(五)规范行人通行秩序,行人在人行步道内行走,过街走斑马线,不闯红灯。
违法停车将罚款200元、记3分
在誓师大会上,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玉民介绍,誓师大会也是鼓劲大会,这标志着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已经拉开帷幕。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要深刻认识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的重大意义,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会战中来,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同时要抓好每一个环节,精益求精地确保各项措施的严格落实。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务必要以最高的标准、最强的组织、全力以赴强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杜占武政委介绍,乱停车、非机动车、行人不守法等行为,特别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已经直接影响到整个通行秩序和静态的交通秩序。据了解,长春交警将在4月20日之前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张贴“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单”,以此提示驾驶员该处不允许停车。与此同时,将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和车辆信息记录到公安管理系统中,但是此次不会进行处罚。如果以后再次发生违法停车行为,民警将按照不按禁令标志标线停车进行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违停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早就开始实施,而长春交警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对违停行为只罚款不记分。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和违停行为的增多,对市民的出行和交通的顺畅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停按照不按禁令标志标线进行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杜占武说。
据了解,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已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内,未来长春市也会将其纳入到诚信体系当中。
(记者李艳王海涛/报道赵毅亮/摄)
责任编辑:鞠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