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州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2016-04-17
(原标题:云南迪庆州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督导检查
云南网讯自《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以来,云南迪庆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各县市各乡镇、村委会、社区、机关单位,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要求,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近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抽调州、市交警部门、农机监理部门组成人员深入香格里拉市、经济开发区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检查指导。
工作组一行先后深入经济开发区及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金江镇、五境乡,对开发区及基层乡镇2016年来推广丘北经验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检查各地“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及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实地查看下设的各交通安全工作站及服务点(劝导站),对开发区及各乡镇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各地开展社会化管理工作及“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规范,内容包括交通管理工作站、服务点(劝导站)的机构设置,各种工作职责、制度、台账、工作流程,要求开发区及各乡镇从小抓起、从细节抓起,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级、村级管理组织机构,以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服务点、劝导站,配齐交通安全员、兼职交通协管员及联络员队伍。同时,要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切实将道路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每个村、每个组、每一户,努力实现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层级化、网格化、精心化管理。
检查中,工作组充分肯定了金江镇在推广丘北经验及社会化管理工作中先进经验和做法。在下一步工作中,州、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将金江镇作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示范镇,在全州进一步推广。让金江镇充分发挥示范镇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全州丘北经验推广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结合辖区实际,香格里拉城市交警大队先后深入建塘镇、金龙社区、吉顺公交公司等辖区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发放《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香格里拉市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书》等材料,督促各社区和单位负责人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在办理车管、驾管业务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台帐,扎实推动辖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各项工作,实现由交警部门唱“独角戏”到全社会齐抓共管“大合唱”的转变,保障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交通安全。
以村级换届工作为契机,德钦交警协同德钦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督查组,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奔子栏镇、霞若乡、拖顶乡、羊拉乡、云岭乡、燕门乡等乡镇,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要求,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德钦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督查组组织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派出所民警、新当选村支部书记、农村客运驾驶人代表召开道路交通工作部署会议,提出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维西交警根据相关要求,派出宣传民警深入维西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各村委会、各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宣传工作。自3月份来,维西交警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今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中,宣传民警先后深入全县140多个县级单位、10个乡镇、79个村委会、3个社区、1029个村民小组,发放《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行车承诺书》、《维西县道路交通管理督办通知书》以及《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宣传提纲》。自2016年3月16日起,维西交警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前来交警大队办理相关业务前,需先到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持单位出具的《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维西交警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60余人次,警车120辆次,发放《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300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行车承诺书》400本、《维西县道路交通管理督办通知书》300本,以及《迪庆州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宣传提纲》1000份,发布官方微信1条,室外LED屏播放宣传提纲160小时。
目前,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深入州级各机关单位、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宣传工作,发放《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承诺书》,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台账》,要求每个单位职工、每个企事业员工都要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管、驾管业务时,必须填写《迪庆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通知书》,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方可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有关业务。
作者:杨之辉李国忠
本文来源:云南网